函,為修正「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部分條文、「外籍航空器飛航國境規則」部分條文、「自用航空器飛航活動管理規則」第七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之二條文及「普通航空業管理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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