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修正「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部分條文、「外籍航空器飛航國境規則」部分條文、「自用航空器飛航活動管理規則」第七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之二條文及「普通航空業管理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4/11/20, 104/11/24 08-08-10 排入院會 (交交通委員會) 院會
104/11/20, 104/11/24 08-08-10 交付審查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