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修正「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部分條文及第二十一條附表十三、附表十四、第二十三條附表十六、第二十六條附表十七、「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部分條文及第四十三條附表十八、第四十六條附表二十一、第六十條附表三十六與「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海外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 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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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連署人
-
- 議案狀態
- 交付查照
- 提案委員
- 原始資料
- misq
| 日期 |
會期 |
狀態 |
院會/委員會 |
| 102/11/29, 102/12/03 |
08-04-12 |
排入院會 |
院會 |
| 102/12/13, 102/12/17 |
08-04-14 |
交付查照 |
院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