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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屆第07會期第17次會議
日期:2011-06-10,2011-06-13,2011-06-14
報告事項
質詢事項-行政院答復部分
質詢事項-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討論事項
一、宣讀本院第7屆第7會期第16次會議議事錄。
二、本院委員丁守中等20人擬具「證券交易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三、本院委員鄭金玲等30人擬具「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九條及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四、本院委員鄭汝芬等20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五、本院委員張顯耀等36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增訂第三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六、本院委員黃偉哲等20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七、本院委員陳淑慧等31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八、本院委員蔣乃辛等24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九、本院委員劉建國等22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十、本院委員丁守中等31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十一、本院委員翁金珠等18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十二、本院委員陳瑩等21人擬具「食品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十三、本院委員陳明文等22人擬具「農業發展條例增訂第二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十四、本院委員李俊毅等20人擬具「農業發展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十五、本院委員簡東明等25人擬具「原住民身分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十六、本院委員劉建國等21人擬具「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四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十七、本院委員劉建國等21人擬具「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十八、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8人擬具「民用航空法第二十三條及第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十九、本院委員林明溱等19人擬具「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二十、本院委員張顯耀等23人擬具「精神衛生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二十一、本院委員黃偉哲等20人擬具「行政訴訟法增訂第一百三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二十二、本院委員黃偉哲等20人擬具「行政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二十三、本院委員黃偉哲等21人擬具「民事訴訟法第五百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二十四、本院委員呂學樟等21人擬具「農業部農業金融局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二十五、本院委員陳淑慧等25人擬具「學產基金管理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二十六、本院委員陳杰等22人擬具「工會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二十七、本院委員羅明才等22人擬具「有線廣播電視法第十條、第四十八條及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二十八、本院委員羅明才等21人擬具「廣播電視法第五條之一及第四十四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二十九、本院委員羅明才等22人擬具「衛星廣播電視法第五條及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三十、本院委員鄭汝芬等20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七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三十一、本院委員羅淑蕾等22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三十二、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8人擬具「航業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三十三、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8人擬具「船舶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三十四、本院委員涂醒哲等20人擬具「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三十五、本院委員黃義交等21人擬具「海商法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三十六、本院委員黃仁杼等17人擬具「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三十七、本院委員丁守中等30人擬具「公平交易法第四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三十八、本院民進黨黨團擬具「難民法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三十九、本院委員高志鵬等24人擬具「難民法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四十、本院委員田秋堇等17人擬具「難民法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四十一、本院民進黨黨團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一百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四十二、本院委員蔡煌瑯等17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四十三、本院委員管碧玲等19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四十四、本院委員邱議瑩等25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六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四十五、本院委員潘孟安等18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三十八條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四十六、本院委員翁金珠等20人擬具「政府採購法增訂第九十三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四十七、本院委員林岱樺等17人擬具「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四十八、本院委員潘孟安等16人擬具「國家忠誠法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四十九、本院委員潘孟安等20人擬具「農村再生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五十、本院委員翁金珠等17人擬具「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五十一、本院委員林淑芬等18人「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五十二、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9人擬具「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五十三、本院委員盧秀燕等31人擬具「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五十四、本院委員蔣乃辛等34人擬具「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五十五、本院委員蔡煌瑯等19人擬具「大學法第二條、第五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五十六、本院委員林淑芬等16人擬具「公共電視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五十七、本院委員林淑芬等18人擬具「濕地法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五十八、本院委員管碧玲等17人擬具「聘用人員人事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五十九、本院委員管碧玲等18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六十、本院委員邱議瑩等16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增訂第二十九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六十一、本院委員余政道等19人擬具「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六十二、本院委員余政道等19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六十三、本院委員邱議瑩等25人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六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六十四、本院委員王幸男等22人擬具「預算法第九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六十五、本院委員薛凌等18人擬具「預算法第九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六十六、本院委員王幸男等21人擬具「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二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六十七、本院委員陳亭妃等20人擬具「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六十八、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擬具「終身學習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六十九、本院委員陳亭妃等27人擬具「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審查報告
七十、本院委員高志鵬等24人擬具「防治反人類罪及酷刑罪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七十一、本院委員高志鵬等24人擬具「防治仇恨罪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七十二、本院委員高志鵬等24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七十三、本院委員高志鵬等19人擬具「所得稅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七十四、本院委員薛凌等21人擬具「藥害救濟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七十五、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8人擬具「動物保護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七十六、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8人擬具「廢棄物清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七十七、本院委員許添財等16人擬具「環境影響評估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七十八、本院委員許添財等16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七十九、本院委員許添財等16人擬具「國有財產法第五十一條及第五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八十、本院委員田秋堇等22人擬具「土地徵收條例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八十一、本院委員黃偉哲等18人擬具「發展觀光條例第六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八十二、本院委員黃偉哲等16人擬具「外役監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八十三、本院委員涂醒哲等17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八十四、本院委員涂醒哲等17人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八十五、本院委員王廷升等27人擬具「花東快速道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八十六、行政院函請審議「教育基本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關係文書
八十七、行政院函請審議「跨國移交受刑人法草案」案。
關係文書
八十八、行政院函請審議「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關係文書
八十九、行政院函請審議「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修正草案」案。
關係文書
九十、行政院函請審議「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關係文書
九十一、行政院函送「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99年度決算書(含工作執行成果)」案。
關係文書
九十二、行政院函送「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99年度決算及工作成果報告」案。
關係文書
九十三、行政院函送「財團法人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99年度決算(含工作執行成果)」,請查照案。
關係文書
九十四、行政院衛生署函送「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財團法人鄒濟勳醫學研究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及財團法人病理發展基金會99年度決算書」案。
關係文書
九十五、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對外漁業合作發展協會、財團法人台灣養殖漁業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台灣地區遠洋魷魚類產銷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台灣區遠洋鮪魚類產銷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台灣漁業及海洋技術顧問社、財團法人台灣區鰻魚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臺灣兩岸漁業合作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台灣動物科技研究所、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財團法人台灣優良農產品發展協會、財團法人農業信用保證基金、財團法人豐年社、財團法人農村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中正農業科技社會公益基金會、財團法人農業工程研究中心、財團法人維謙基金會、財團法人七星農業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桃園農田水利研究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臺中環境綠化基金會、財團法人水利研究發展中心、財團法人曹公農業水利研究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台灣香蕉研究所、財團法人台灣區蠶業發展基金會及財團法人七星環境綠化基金會等24家99年度決算書」案。
關係文書
九十六、法務部函送「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財團法人福建更生保護會及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99年度決算書」案。
關係文書
九十七、教育部函送「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財團法人高等教育國際合作基金會、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財團法人私立學校興學基金會、財團法人臺灣自然保育文教基金會、財團法人社教文化基金會、財團法人臺灣省童軍文教基金會、財團法人中華幼兒教育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台灣省中小學校教職員福利文教基金會、財團法人臺灣公共圖書館事業文教基金會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儲金管理委員會等11家99年度決算書」案。
關係文書
九十八、外交部函送「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等三單位99年度決算書」案。
關係文書
九十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暨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等6家99年度決算書」案。
關係文書
一○○、經濟部函送「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財團法人台灣手工業推廣中心、財團法人紡織產業綜合研究所、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財團法人台灣地理資訊中心、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財團法人中興工程顧問社、財團法人台灣區花卉發展協會、財團法人台灣區雜糧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財團法人聯合船舶設計發展中心、財團法人台灣機電工程服務社、財團法人台灣非破壞檢測協會、財團法人中華經濟研究院、財團法人台灣電子檢驗中心、財團法人中衛發展中心、財團法人自行車暨健康科技工業研究發展中心、財團法人石材暨資源產業研究發展中心、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財團法人台灣中小企業聯合輔導基金會、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財團法人台灣創意設計中心、財團法人商業發展研究院、財團法人生物技術開發中心等24所99年度決算書」案。
關係文書
一○一、蒙藏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蒙藏基金會99年度決算書」案。
關係文書
一○二、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99年度決算書」案。
關係文書
一○三、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及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99年度決算書」案。
關係文書
一○四、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及財團法人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99年度決算書(含勘誤表)」案。
關係文書
一○五、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99年度決算書」案。
關係文書
一○六、行政院衛生署函,為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第八部第六章特殊材料品項表,請查照案。
關係文書
一○七、行政院衛生署函,為修正使用原料「紫錐菊(Echinaceapurpurea)」之可食用部位、每日食用限量及應標示警語,並自中華民國101年1月1日施行,請查照案。
關係文書
一○八、行政院衛生署函,為修正「殘留農藥安全容許量標準」第三條附表一及第六條附表四,請查照案。
關係文書
一○九、行政院衛生署函送「蔬果植物類重金屬限量標準」,並定自100年6月1日施行;「植物可食性根重金屬限量標準」及「豆類及豆菜類重金屬限量標準」,業經於100年5月30日廢止,請查照案。
關係文書
一一○、行政院衛生署函,為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第二條附表一,請查照案。
關係文書
一一一、經濟部函,為修正「度量衡業營業許可及管理規則」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關係文書
一一二、經濟部函送「經濟部推動學術機構進行產業創新及研究發展補助辦法」,請查照案。
關係文書
一一三、經濟部函送「經濟部科專研發成果績效評估指標辦理情形說明報告」,請查照案。
關係文書
一一四、經濟部函送「環境維護費收費標準」,請查照案。
關係文書
一一五、經濟部函送該部所屬事業台電、中油、台糖、台水及漢翔公司100年2月公益支出、委託調查、會費、捐助及睦鄰支出明細表,請查照案。
關係文書
一一六、經濟部函送該部所屬事業台電、中油、台糖、台水及漢翔公司100年3月公益支出、委託調查、會費、捐助及睦鄰支出明細表,請查照案。
審查報告
一一七、經濟部函,為修正「應施檢驗防火塗料二十一品目商品之相關檢驗規定」,請查照案。
關係文書
一一八、中央銀行函送「中央銀行處務規程」,並廢止「中央銀行各局處室組織規程」,請查照案。
關係文書
一一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公告「涉及二直轄市、縣(市)以上河川之水污染管制區」,並自100年5月30日生效,請查照案。
關係文書
一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廢止「淡水河系水污染管制區」及「台灣地區除淡水河系以外涉及二直轄市、縣(市)以上河川之水污染管制區」,並自100年5月30日生效,請查照案。
關係文書
一二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為修正「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五條條文,請查照案。
關係文書
一二二、內政部函,為修正「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關係文書
一二三、內政部函,為修正「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及定居數額表」,請查照案。
關係文書
一二四、內政部函,為修正「中央警察大學學生(員)獎懲規則」,請查照案。
關係文書
一二五、內政部函,為修正「農民健康保險爭議事項審議辦法」第十八條條文,請查照案。
關係文書
一二六、考試院函,為修正「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規則」第八條、第十條及第四條附表三「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三等考試應考資格表」、附表四「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四等考試應考資格表」、第六條附表七「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三等考試應試科目表」(修正表頭欄及社會工作類科部分)、附表八「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四等考試應試科目表」(修正表頭欄及保育人員類科部分)、附表九「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五等考試應試科目表」(修正表頭欄部分),請查照案。
關係文書
一二七、法務部函送100年第1季中央政府預算補助社會團體、人民團體、財團法人及個人補助經費概況表,請查照案。
關係文書
一二八、財政部函,為修正「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部分條文,請查照案。
關係文書
一二九、財政部函送「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施行細則」,請查照案。
關係文書
一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澎湖縣偶蹄類動物恢復注射口蹄疫疫苗,並應依清除豬瘟暨口蹄疫所需疫苗之種類及其管理辦法規定辦理。」,請查照案。
關係文書
一三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農村社區個別宅院整建補助辦法」,請查照案。
關係文書
一三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農村再生社區公約訂定辦法」,請查照案。
關係文書
一三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農村社區建設績效獎勵辦法」,請查照案。
關係文書
一三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修正「漁船兼營珊瑚漁業管理辦法」第六條條文,請查照案。
關係文書
一三五、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修正「電視增力機、變頻機及社區共同天線電視設備設立辦法」第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關係文書
一三六、最高行政法院函,為廢止「最高行政法院律師閱卷規則」,請查照案。
關係文書
一三七、行政院函送「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施行期間各機關依組織法規聘任人員權益保障處理辦法」,並溯自100年4月8日生效,請查照案。
關係文書
一三八、行政院函送「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施行期間原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所屬軍職人員權益保障處理辦法」,並溯自100年4月8日生效,請查照案。
關係文書
一三九、行政院函,為廢止「行政院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暫行組織規程」,請查照案。
關係文書
一四○、交通部函,為修正「其他有影響飛航安全之虞不得攜帶進入航空器之物品名稱」,並自100年6月1日生效,請查照案。
關係文書
一四一、行政院新聞局函送「電視內容、電影及流行音樂3產業發展旗艦計畫」執行報告,請查照案。
關係文書
一四二、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太空中心預算資源配置方式」書面報告資料,請查照案。
關係文書
一四三、經濟部函,為有關中央政府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決議,針對計畫執行進度多有落後,執行效率低落,應提出專案報告一案,業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列入議程,以利進行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關係文書
一四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為該會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解凍案附帶決議,要求該會就「國際土地政策研究中心」轉型籌設「財團法人農業政策院」進度提出報告一案,已備妥相關報告資料,請列入議程,以利進行專案報告,請查照案。
關係文書
一四五、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該會會同內政、經濟、交通委員會處理經濟部函為「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特別條例」第二條第五項規定及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計畫第2期特別預算案審查報告之決議,就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計畫執行情形暨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計畫第2期特別預算凍結20%乙案,檢送相關報告資料,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其中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計畫執行情形,准予備查;另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計畫第2期特別預算凍結20%部分,准予同意動支,請查照案。
關係文書
一四六、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司法院函,為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4款第10項臺灣高等法院所作第(三)項預算凍結之決議,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關係文書
一四七、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司法院函,為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出第4款第15項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所作第(一)項預算凍結決議,請安排報告日程案,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關係文書
一四八、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司法院函,為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院主管部分所作凍結法官主管加給預算決議三項,請安排報告日程案,業已處理完竣,均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關係文書
一四九、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司法院函,為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出第4款第15項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所作第(二)項預算凍結決議,請安排報告日程案,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關係文書
一五○、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司法院函,為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院主管部分所作預算凍結之決議,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關係文書
一五一、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司法院函,為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院主管部分所作凍結司法官退休退養給付預算決議,請安排報告日程案,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關係文書
一五二、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司法院函,為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該院「一般行政」之「辦理電腦資訊作業」,其中「各級法院審判資料建檔計畫」預算凍結二分之一,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關係文書
一五三、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司法院函,為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出第4款第10項臺灣高等法院所作第(二)項預算凍結之決議,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關係文書
一五四、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司法院函,為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二項,該院主管「司法業務規劃研考」預算凍結四分之一,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均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關係文書
一五五、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司法院函,為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出第4款第10項臺灣高等法院所作第(一)項預算凍結之決議,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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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六、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該會處理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送該會主管100年度預算經本院決議凍結第7目「榮民醫療照護」項下除「對榮民及特定醫療體系之補助」科目外之其他經費之五分之一案,業經處理完竣,相關預算得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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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七、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該會處理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函送該會主管100年度預算經本院決議凍結第3目「榮民及榮眷健康保險」項下「榮民健保部分負擔醫療經費」預算1,000萬元案,業經處理完竣,相關預算得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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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八、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處理教育部函為100年度歲出預算第6目「學校體育與衛生教育」中「加強學校體育活動及教學發展」之「泳起來專案」凍結2億5,000萬元之四分之一,請安排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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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九、本院財政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該會會同內政、經濟、交通三委員會處理經濟部函送「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計畫執行檢討報告(98年)」,請列入議程,俾進行專案報告案,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備查,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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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該會審查法務部函送修正「法務部調查局臺灣省調查處編制表」,訂定「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編制表」、「法務部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編制表」、「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編制表」、「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辦事細則」、「法務部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辦事細則」及「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辦事細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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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一、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該會審查內政部函送修正「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四條、第五條及第六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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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二、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該會審查司法院函送「行政訴訟閱卷規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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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三、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該會審查考試院函送修正「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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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四、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該會審查考試院函送修正「公務人員撫卹法施行細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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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五、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該會審查行政院函送「總統府資政國策顧問遴聘辦法」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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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六、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該會審查考試院及行政院會銜函送修正「公務人員因公傷殘死亡慰問金發給辦法」部分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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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七、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該會審查行政院函送修正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條第三項規定應行公告調整、增減之「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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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八、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該會審查法務部函送「法務部矯正署處務規程」及「法務部矯正署編制表」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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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九、本院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函送修正「高雄市政府組織規程」第六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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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本院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函送修正「臺南市政府組織規程」第六條、第七條條文及編制表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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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一、本院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函送「新北市政府組織規程」暨編制表、「臺中市政府組織規程」暨編制表、「臺南市政府組織規程」暨編制表、「高雄市政府組織規程」暨編制表、「新北市議會組織規程」暨行政人員編制表、「臺中市議會組織規程」暨行政人員編制表、「臺南市議會組織規程」暨行政人員編制表及「高雄市議會組織規程」暨行政人員編制表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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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二、本院司法及法制、財政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考試院及行政院會銜函送「退休公務人員一次退休金與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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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三、本院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臺南區農業改良場編制表」,並自99年2月6日生效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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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四、本院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送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桃園區農業改良場編制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苗栗區農業改良場編制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臺中區農業改良場編制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高雄區農業改良場編制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花蓮區農業改良場編制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臺東區農業改良場編制表」,並溯自中華民國99年2月6日生效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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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五、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該會審查國家安全局函送「情報協助人員補償及救助辦法」等7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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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六、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內政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國防部、內政部會銜函送「國防事業穿越私有土地之上空或地下地上權徵收補償辦法」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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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七、本院外交及國防、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國家安全局函送修正「國家情報工作人員安全查核辦法」乙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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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八、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該會審查行政院函送「法務部遴選律師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轉任檢察官審查辦法」等5案,業經本院第7屆第6會期第14次會議報告後決定:「展延審查期限。」復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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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九、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該會審查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函送「行政院所屬各機關95年至99年聘僱專任及兼任顧問資料彙整表」乙案,業經本院第7屆第6會期第14次會議報告後決定:「展延審查期限。」復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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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函,為院會交付該會審查國防部函送一、修正「國軍老舊眷村及不適用營地之國有土地標售或處分辦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案。二、修正「志願士兵選訓實施辦法」部分條文案,業經本院第7屆第6會期第12次會議報告後決定:「展延審查期限。」,復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一條所定審查期限,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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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一、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審查郭功立先生等為教育部非法接管私立台北醫學院(今為台北醫學大學)董事會,茲列舉違法具體事證,擬請本院「教育部處理私立學校違法情形調閱專案小組」依法處理之請願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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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二、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審查台灣區預備役志願役國防幹部協會對「開放陸生來台」之請願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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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三、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審查邱志鵬先生等為建請審酌考量「兒童教育及照顧法」立法可行性之請願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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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四、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審查兒照法學界行動聯盟為支持行政院版「兒童教育與照顧法草案」,並請本院加速審查進度之請願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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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五、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審查陳萬發先生等為請本院勿通過教育部修法,增訂「補習班禁收六歲以下兒童」條文之請願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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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六、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審查李兆坤先生為建請刪除「教師法第二十六條」,使教師組織發展回歸人民團體法、教育會法規範之請願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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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七、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審查林昆賦先生為建議修正大學法,把在職專班研究所畢業論文刪掉之請願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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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八、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審查盧長厚先生為請優先提案修正「師資培育法」,並提供個人修法意見之請願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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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九、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審查程真珠女士為請修正「醫療法」第七十一條條文,使保險公司無法任意向醫療機構取得保戶之病歷資料請願文書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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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行政院函送賴委員士葆等提案為提昇我國網路速度,健全網通基礎建設,建請於3個月內,針對加快我國網路速度至日韓等國水準,提出規劃報告並於1年內開始實施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九一、行政院函送賴委員士葆等提案為健全我國災難求救通報機制,建請內政部於3個月內,針對建置即時定位之語音、簡訊、網路等多元災難通報機制提出規劃方案,並於1年內完成建置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九二、行政院函送賴委員士葆等提案為健全我國災害防救體系,提昇政府因應重大災難之能力,建請內政部於3個月內,針對建置整合跨區勤務中心、電信客服、網路社群等救援能量之雲端協援平台提出規劃報告,並於1年內提出相應之配套措施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九三、行政院函送林委員鴻池等提案為臺灣即將正式進入高齡社會,對於65歲以上或失智失能老人的照顧更顯重要,建請內政部及相關單位整合現有社福團體,建立全國志工銀行,培訓長照志工,而志工服務累積之時數,得以像郵政、銀行一樣通儲全國,將來有需要時,可供自己提領,或給父母及其他親屬使用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九四、行政院函送曹委員爾忠等提案為金馬等離島航線行經台灣海峽,但均無備用機場,基於飛航安全,建請將馬祖、金門等國內離島航線納入「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空運直航許可管理辦法」第7條之1適用範圍,並與大陸協商,將大陸地區福州、廈門分別做為馬祖、金門之備用機場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九五、行政院函送吳委員育昇等提案為有效提高民間參與防救災演練的意願,做好防救災教育,建請研擬修訂「災害防救法」,參考「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中,對於民力之徵用,主辦演習機關得依實際需要供給膳宿、交通工具或改發代金等其他配套措施,以強化整體官方與民間防救災演練能量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九六、行政院函送楊委員仁福等提案為公平輔導獎勵公有地及私有地造林,建請行政院督促農委會林務局調整獎勵金之金額,並刪除現行「獎勵輔導造林辦法」第8條第3款但書規定,使第7年至第20年的公有地及私有地均發給相同之造林獎勵金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九七、行政院函送趙委員麗雲等提案為建請教育部考量利用青少年常接觸的社群網路專設網站,輔導處理霸凌事件,並積極研議結合網路業者訂定自律規範,設置類似網站安全官制度,介入、禁止霸凌加害者使用相關社群網站霸凌他人之可行性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九八、行政院函送蔣委員乃辛等提案為維護嬰幼兒、孕婦及老人的身體健康,建請政府比照世界衛生組織訂定細懸浮微粒管制標準,加強查緝工廠與汽機車的空氣排放,並訂定室內裝潢材料中甲醛和苯等有害物質含量管制標準,以減少空氣污染之危害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
一九九、行政院函送黃委員偉哲等提案為阿里山鐵路是世界少數幾條高山鐵路之一,亦是台灣重要觀光資源,建請主管單位提升阿里山森林鐵路的管理層級,為觀光客提供更安全的保障一案之研處情形,請查照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