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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
第08屆第08會期第12次會議
日期:2015-12-04,2015-12-08
報告事項
質詢事項-行政院答復部分
質詢事項-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討論事項
一、(一)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彙總完成行政院函請審議「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含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審查總報告案。(含外交及國防、財政、司法及法制3委員會)
關係文書
一、(二)本院財政委員會函送經濟、交通2委員會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部分審查報告,請併「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討論案。
關係文書
一、(三)本院財政委員會函送內政、教育及文化2委員會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公務部分審查報告,請併「中華民國
二、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兩岸雙方領導人於本(2015)年11月7日在新加坡會面,建請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5條之2規定,邀請總統於馬習會後至本院進行國情報告。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關係文書
三、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陳淑慧等22人、委員謝國樑等25人、委員邱志偉等24人及委員蔣乃辛等27人擬具之「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本院內政、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吳育昇等33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一)本院交通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葉宜津等28人擬具「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管碧玲等21人擬具「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管碧玲等17人擬具「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擬具「廣播電視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二)本院委員楊麗環等40人擬具「廣播電視法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六、本院交通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草案」、委員葉宜津等29人擬具「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草案」及委員管碧玲等21人擬具「衛星廣播電視法第一條、第九條及第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本院交通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有線廣播電視法修正草案」、委員葉宜津等25人擬具「有線廣播電視法修正草案」、委員尤美女等19人擬具「有線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管碧玲等17人擬具「有線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宜臻等22人擬具「有線廣播電視法第八條及第五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佳龍等22人擬具「有線廣播電視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蔡其昌等21人擬具「有線廣播電視法第二十四條、第三十四條之一及第六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佳龍等21人擬具「有線廣播電視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潘孟安等19人擬具「有線廣播電視法第四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趙天麟等20人擬具「有線廣播電視法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擬具「有線廣播電視法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淑芬等24人擬具「有線廣播電視法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管碧玲等21人擬具「有線廣播電視法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魏明谷等20人擬具「有線廣播電視法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一)本院交通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廣播電視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民進黨黨團擬具「反媒體壟斷法草案」及委員楊麗環等22人擬具「跨媒體壟斷防制法草案」案。
八、(二)本院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擬具「媒體壟斷防止暨多元維護法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九、(一)本院經濟、財政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產業創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賴士葆等23人擬具「產業創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桐豪等19人擬具「產業創新條例增訂第六十七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陳超明等17人擬具「產業創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淑慧等16人擬具「產業創新條例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貴敏等29人擬具「產業創新條例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貴敏等28人擬具「產業創新條例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貴敏等31人擬具「產業創新條例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貴敏等31人擬具「產業創新條例第二十條之一及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貴敏等28人擬具「產業創新條例增訂第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及委員賴士葆等26人擬具「產業創新條例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二)本院委員潘維剛等17人擬具「產業創新條例增訂第十九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十、(一)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二)本院委員曾巨威等25人擬具「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十、(三)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2人擬具「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六條之二及第三十六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十、(四)本院委員林國正等19人擬具「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十、(五)本院委員江惠貞等19人擬具「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十一、本院委員蔡正元等50人擬具公投提案主文為:「你是否同意我國不能廢除死刑─」,請公決案。
關係文書
十二、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及委員陳淑慧等24人擬具「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之一、第九條及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審查報告
十三、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華僑身分證明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四、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李貴敏等21人擬具「公務人員保障法第七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審查報告
十五、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二條及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楊應雄等18人擬具「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六、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呂學樟等24人及委員邱文彥等17人分別擬具「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審查報告
十七、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趙天麟等24人擬具「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劉建國等19人擬具「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桐豪等27人擬具「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三條、第二十條及第二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昆澤等23人擬具「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三條及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潘維剛等38人擬具「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八、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陳碧涵等25人擬具「藝術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審查報告
十九、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江惠貞等19人擬具「國民年金法第十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審查報告
二十、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傳染病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審查報告
二十一、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李桐豪等27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周倪安等19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黃偉哲等18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三條及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楊玉欣等26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十五條及第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劉建國等20人擬具「社會救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王育敏等27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楊玉欣等24人擬具「社會救助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審查報告
二十二、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吳宜臻等23人擬具「生產風險補償條例草案」、委員黃昭順等24人擬具「生產事故補償法草案」、委員林淑芬等16人擬具「生產事故補償條例草案」、委員田秋堇等18人擬具「生產事故補償條例草案」及委員蘇清泉等21人擬具「生產風險救濟條例草案」案。
審查報告
二十三、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顏寬等26人擬具「家事事件法第二十七條及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俊俋等25人擬具「家事事件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潘維剛等18人擬具「家事事件法第六十條及第六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節如等16人擬具「家事事件法第一百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葉津鈴等17人擬具「家事事件法第五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審查報告
二十四、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羅明才等18人擬具「記帳士法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審查報告
二十五、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審查報告
二十六、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審查教育部函送「國家運動訓練中心105年度預算書」案。
關係文書
二十七、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審查科技部函送「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105年度預算書」案。
關係文書
二十八、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審查文化部函送「國家表演藝術中心105年度預算書」案。
關係文書
二十九、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審查外交部函送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105年度預算書案。
關係文書
三十、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審查僑務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及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105年度預算書案。
關係文書
三十一、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審查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中央營建技術顧問研究社105年度預算書及相關資料案。
關係文書
三十二、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審查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國土規劃及不動產資訊中心105年度預算書及相關資料案。
關係文書
三十三、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審查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105年度預算書及相關資料案。
關係文書
三十四、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審查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105年度預算書及相關資料案。
關係文書
三十五、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審查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105年度預算書及相關資料案。
關係文書
三十六、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審查蒙藏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蒙藏基金會105年度預算書案。
關係文書
三十七、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05年度預算書及相關資料案。
關係文書
三十八、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105年度預算書案。
關係文書
三十九、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審查原住民族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105年度預算書及相關資料案。
關係文書
四十、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審查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臺灣省義勇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105年度預算書及相關資料案。
關係文書
四十一、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審查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義勇消防人員安全濟助基金會105年度預算書及相關資料案。
關係文書
四十二、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貨物稅條例增訂第十二條之五條文草案」及委員趙天麟等27人擬具「貨物稅條例增訂第十二條之五條文草案」案。
四十三、本院立院新聯盟政團,針對本(2015)年10月29日陸菲南海仲裁案仲裁庭所做之管轄權裁決,建請本院決議向國際做成三項國會聲明。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關係文書
四十四、本院國民黨黨團,建請決議:針對仲裁庭於本(2015)年10月29日就陸菲南海仲裁案管轄權所做之裁決,謹依我國之領土主權與國民授權,建請本院決議向國際做成四項聲明。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關係文書
四十五、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原住民族自治暫行條例草案」案。
四十六、行政院函請審議「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案。
關係文書
四十七、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尤美女等21人擬具「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宜臻等23人、委員李貴敏等28人分別擬具「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蔡其昌等19人擬具「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桐豪等20人擬具「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賴士葆等19人擬具「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十八、本院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及委員吳宜臻等21人擬具「經濟及能源部組織法草案」案;行政院函請審議「經濟及能源部產業發展局組織法草案」、「經濟及能源部貿易商務局組織法草案」、「經濟及能源部中小企業局組織法草案」、「經濟及能源部智慧財產局組織法草案」、「經濟及能源部標準檢驗局組織法草案」、「經濟及能源部能源署組織法草案」案;行政院函請審議及委員吳宜臻等32人擬具「經濟及能源部產業園區管理局組織法草案」案;行政院函請審議及委員尤美女等16人擬具「經濟及能源部能源研究所組織法草案」案暨委員吳宜臻等24人擬具「氣候變遷暨能源發展委員會組織法草案」案。
四十九、本院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及委員黃昭順等21人、委員林岱樺等27人、委員尤美女等16人、委員鄭天財等18人、委員吳宜臻等32人分別擬具「農業部組織法草案」;行政院函請審議「農業部農糧署組織法草案」、「農業部漁業署組織法草案」、「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組織法草案」、「農業部水產試驗所組織法草案」、「農業部畜產試驗所組織法草案」、「農業部獸醫試驗所組織法草案」、「農業部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組織法草案」、「農業部農業金融局組織法草案」;行政院函請審議「農業部農村及農田水利署組織法草案」、委員尤美女等16人擬具「農業部農村及農田水利署組織法草案」、委員鄭天財等18人擬具「農業部水土保持及農村發展署組織法草案」及委員吳宜臻等27人擬具「農業部農村再生及人力發展署組織法草案」;行政院函請審議「農業部農業試驗所組織法草案」及委員尤美女等20人擬具「農業部農業試驗所組織法草案」;委員鄭天財等18人擬具「農業部森林及保育署組織法草案」案。
五十、(一)本院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交通及建設部組織法草案」、「交通及建設部觀光署組織法草案」、「交通及建設部高速公路局組織法草案」、「交通及建設部公路局組織法草案」、「交通及建設部航港局組織法草案」、「交通及建設部民用航空局組織法草案」、「交通及建設部鐵道局組織法草案」及「交通及建設部運輸研究所組織法草案」暨委員尤美女等16人擬具「交通及建設部鐵道局組織法草案」案。
五十、(二)本院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王廷升等25人擬具「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組織條例第一條條文修正草案」、「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貨運服務總所組織條例第一條條文修正草案」、「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餐旅服務總所組織條例第一條條文修正草案」、「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各機廠組織通則第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十一、(一)本院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及委員鄭汝芬等24人、委員田秋堇等16人、委員吳宜臻等20人、委員鄭天財等18人、委員葉宜津等23人分別擬具「環境資源部組織法草案」;行政院函請審議「環境資源部氣象局組織法草案」、「環境資源部水利署組織法草案」、「環境資源部森林及保育署組織法草案」;行政院函請審議「環境資源部水保及地礦署組織法草案」及委員鄭天財等18人擬具「環境資源部地礦及地質調查局組織法草案」;行政院函請審議「環境資源部下水道及污染防治局組織法草案」、委員呂學樟等29人擬具「環境資源部下水道署組織法草案」及委員呂學樟等23人擬具「環境資源部下水道及環境工程局組織法草案」;行政院函請審議及委員管碧玲等20人、委員黃昭順等25人分別擬具「環境資源部國家公園署組織法草案」;行政院函請審議「環境資源部森林及自然保育試驗所組織法草案」、「環境資源部生物多樣性研究所組織法草案」、「環境資源部環境教育及訓練所組織法草案」;委員尤美女等17人擬具「化學安全管理署組織法草案」、委員林國正等16人擬具「環境資源部化學安全管理署組織法草案」及委員呂學樟等26人擬具「環境資源部化學品及污染管制局組織法草案」案;及委員吳宜臻等21人擬具「環境資源部核能安全署組織法草案」案。
五十一、(二)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7人擬具「環境資源部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五十二、本院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大陸委員會組織法草案」案。
五十三、本院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親民黨黨團及委員林正二等25人分別擬具「內政部組織法修正草案」案、行政院函請審議「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條例修正草案」及委員管碧玲等21人擬具「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條例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暨行政院函請審議「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組織法草案」案。
五十四、本院經濟、內政兩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簡東明等48人擬具「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及造林回饋條例草案」案。
五十五、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鄭天財等26人擬具「原住民族基本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十六、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鄭天財等18人擬具「原住民族基本法增訂第二十八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五十七、(一)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三條之一、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十七、(二)本院委員盧秀燕等21人擬具「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三條之一、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五十八、(一)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及委員林淑芬等22人、委員姚文智等31人、委員邱文彥等27人分別擬具「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委員李俊俋等23人擬具、委員陳亭妃等21人分別擬具「都市更新條例第十六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許添財等18人、委員丁守中等27人、委員李應元等36人、委員尤美女等22人、委員陳其邁等24人、委員張慶忠等22人、委員姚文智等17人分別擬具「都市更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其邁等20人擬具「都市更新條例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蔡正元等16人擬具「都市更新條例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邱文彥等21人擬具「都市更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淑芬等25人擬具「都市更新條例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田秋堇等23人、委員姚文智等23人、委員邱文彥等30人分別擬具「都市更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十八、(二)本院委員陳節如等18人擬具「都市更新條例第十九條及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五十九、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邱文彥等78人擬具「景觀法草案」案。
六十、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邱文彥等44人擬具「海域管理法草案」案。
六十一、(一)本院交通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林岱樺等17人、委員陳根德等52人分別擬具「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及委員張慶忠等19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十一、(二)本院委員李昆澤等25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一條及第一百零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六十二、本院經濟、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外國人投資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孫大千等26人擬具「外國人投資條例增訂第七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六十三、本院經濟、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華僑回國投資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十四、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賴士葆等23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黃志雄等16人擬具「勞動基準法第七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十五、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賴士葆等22人擬具「工廠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十六、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十七、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親民黨黨團、委員羅淑蕾等20人分別擬具「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九條、第十條及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丁守中等20人擬具「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其邁等21人擬具「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十八、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第8屆第5會期第5次院會報告事項第四案委員鄭麗君等25人擬具「臺灣與中國簽署條約及協議處理條例草案」、第五案委員姚文智等21人擬具「臺灣與中國締結協議處理條例草案」、第六案民進黨黨團擬具「臺灣與中國締結協議處理條例草案」、第七案委員尤美女等42人擬具「兩岸協定締結條例草案」、第八案委員李應元等16人擬具「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第九案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擬具「臺灣與中國締結協議處理條例草案」及第十案行政院函請審議「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訂定協議處理及監督條例草案」之決定,提出復議,請公決案。
六十九、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劉建國等24人、委員林明溱等23人、委員呂學樟等21人及委員江惠貞等18人分別擬具「驗光人員法草案」案。
七十、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楊玉欣等31人擬具「病人自主權利法草案」案。
審查報告
七十一、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國立社會教育機構作業基金設置條例草案」案。
七十二、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賴士葆等28人擬具「公司法增訂第二百零八條之二及第二百零八條之三條文草案」案。
七十三、本院經濟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賴士葆等22人擬具「公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十四、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鄭天財等18人擬具「原住民族基本法增訂第二十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七十五、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呂學樟等20人及委員蔡正元等16人分別擬具「刑事妥速審判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十六、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司法院函請審議「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修正草案」、委員李俊俋等16人擬具「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尤美女等25人擬具「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呂學樟等19人、委員柯建銘等18人分別擬具「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修正草案」案。
七十七、本院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修正草案」、委員劉櫂豪等23人擬具「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黃偉哲等18人擬具「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十五條之一、第十七條及第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十八、本院交通、經濟、司法及法制三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觀光賭場管理條例草案」及委員陳雪生等24人擬具「離島地區博弈事業管理法草案」案。
七十九、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入出國及移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王育敏等24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二十三條及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蕭美琴等36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秉叡等20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楊麗環等20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增訂第五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黃志雄等20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五條、第九條及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高志鵬等23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昆澤等16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二十一條、第三十五條之一及第六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其邁等20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謝國樑等16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三十八條、第三十八條之一及第三十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劉建國等19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十、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政治獻金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十一、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消防法第九條、第十九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十二、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蔡錦隆等21人擬具「民法第四百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十三、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楊瓊瓔等21人及委員丁守中等19人分別擬具「工業團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十四、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總統咨請本院行使監察院第五屆監察委員被提名人同意權案提出審查時程如下:一、定於11月12日(星期三)舉行監察委員被提名人同意權案公聽會,由各黨團推薦學者專家代表7人參加,依政黨比例由國民黨黨團推薦4人、民進黨黨團推薦2人、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推薦1人;各黨團審查小組委員亦依上述比例推派委員組成;未參加黨團之委員得列席公聽會發言。學者專家及審查小組委員名單,請於11月10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送交議事處彙整,逾期視同放棄。二、11月13日(星期四)召開全院委員會,審查監察委員被提名人同意權案,由15位委員進行詢答,依政黨比例由國民黨黨團推派9人、民進黨黨團推派5人、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推派1人代表進行;未參加黨團之委員得優先發言。各黨團推派名單,請於11月12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送交議事處彙整,逾時視同放棄。詢答採即問即答方式進行,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15分鐘,並得採聯合詢問,但其人數不得超過3人;詢答順序依例授權議事處辦理。審查完畢後,於11月14日(星期五)院會進行同意權案投票表決(相關審查時程及事務如附件)。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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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五、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馬文君等25人、委員蔣乃辛等21人、委員江惠貞等25人、委員蔣乃辛等22人分別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蔣乃辛等24人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一條、第二十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吳育仁等22人、委員黃志雄等16人分別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十六、本院委員邱文彥等32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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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七、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司法院、行政院函請審議「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五十六條及第四百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高志鵬等21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三百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廖正井等20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四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宜臻等32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根德等22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一條及第一百五十八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廖正井、呂學樟等17人擬具「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廖正井等17人擬具「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親民黨黨團擬具「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其邁等21人擬具「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柯建銘等31人擬具「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俊俋等21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尤美女等23人擬具「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十八、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審查司法院、行政院函請審議「刑事訴訟法施行法增訂第七條之七條文草案」案。
八十九、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親民黨黨團、委員尤美女等23人、委員林淑芬等21人、委員田秋堇等19人分別擬具「國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楊麗環等21人擬具「國籍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江啟臣等18人擬具「國籍法第三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馬文君等21人擬具「國籍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蕭美琴等19人擬具「國籍法刪除第九條及第十條條文草案」、委員李俊俋等20人擬具「國籍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十、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委員江惠貞等20人、委員劉建國等18人、委員蘇清泉等23人、委員徐少萍等17人、委員陳節如等19人、委員林世嘉等21人、委員田秋堇等27人分別擬具「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委員蔡錦隆等24人、委員吳宜臻等24人分別擬具「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委員蔡錦隆等24人擬具「醫事爭議處理法草案」及委員吳宜臻等24人擬具「醫療糾紛處理法草案」案。
九十一、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林郁方等19人擬具「國防法增訂第六條之一條文草案」及委員姚文智等19人擬具「國防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十二、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所得稅法增訂第十七條之四條文草案」案。
九十三、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蔣乃辛等24人擬具「勞工保險條例增訂第二十七條之一條文草案」及委員蔣乃辛等19人、委員王惠美等26人分別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七十四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十四、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審查文化部函送「國家表演藝術中心104年度預算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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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五、本院國民黨黨團,有鑑於姚文智委員在內政委員會,公然縱容暴力、企圖阻撓公務員行使職務,包庇旁聽之公民團體代表持續對委員叫囂、出言恐嚇之行徑,不但破壞會場秩序,更傷害國會尊嚴。為保障國會議員免於恐懼之問政空間及堅持全體委員基本尊嚴,依「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十四條及「立法院議事規則」第六十一條,建請將姚文智委員移送紀律委員會議處,以儆效尤,是否有當?請公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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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六、本院國民黨黨團,有鑒於陳亭妃委員在經濟委員會,公然羞辱、謾罵、言語霸凌與人身攻擊行政官員,企圖阻撓公務員行使職務,傷害國會尊嚴,破壞倫理風範及行為準則。為維護國會優質問政品質,確保全體委員的問政績效及保障行政官員免於被羞辱之良好問政文化,依「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建請將陳亭妃委員移送紀律委員會議處,以儆效尤。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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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七、本院委員盧嘉辰等26人,為本院委員陳歐珀於馬總統母親秦厚修女士治喪期間赴靈堂鬧場,對喪家不敬,嚴重失禮在前,又虛與狡辯在後,行為脫序為社會所不容乙事,建請將陳委員歐珀交付本院紀律委員會懲戒,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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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八、本院國民黨黨團,建請決議:核四廠1號機不施工只安檢,安檢後封存,核四廠2號機全部停工。核四安檢完畢後,先進行封存,日後如需放置燃料棒,須先辦理公民投票,公民投票有結果前,除安檢及封存維護相關經費外,不編列其他核四預算。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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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九、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魏明谷等17人擬具「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十六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一○○、(一)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大學法第九條、第十五條及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俊俋等18人、委員蔣乃辛等31人及委員鄭麗君等19人分別擬具「大學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昆澤等21人擬具「大學法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三條之一及第三十三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陳淑慧等48人擬具「大學法第五條、第七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一○○、(二)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陳淑慧等26人擬具「大學法第五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一○一、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審查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六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一○二、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審查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擬具「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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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陳唐山等16人擬具「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委員陳歐珀等19人擬具「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潘孟安等19人擬具「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應元等19人擬具「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親民黨黨團擬具「公民投票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秉叡等21人擬具「公民投票法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擬具「公民投票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行政院函請審議「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陳亭妃等21人擬具「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一○四、(一)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葉宜津等26人及委員趙天麟等22人分別擬具「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一○四、(二)本院親民黨黨團擬具「公民投票法第十六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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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三)本院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擬具「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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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四)本院委員林淑芬等20人擬具「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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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五)本院委員尤美女等20人擬具「公民投票法第七條及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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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一)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王惠美等21人、委員潘孟安等21人、委員蔣乃辛等22人、委員李昆澤等22人、委員趙天麟等28人、委員管碧玲等19人及委員吳育仁等23人分別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一○五、(二)本院親民黨黨團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六條、第六十七條及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一○五、(三)本院委員陳亭妃等23人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一○五、(四)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8人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七條及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一○五、(五)本院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一○六、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李俊俋等21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條、第八十六條及第一百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八十六條及第一百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邱志偉等19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八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一○七、(一)本院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趙天麟等21人、委員許智傑等19人及委員陳亭妃等20人分別擬具「地方制度法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一○七、(二)本院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擬具「地方制度法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關係文書
一○八、本院教育及文化、經濟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能源安全及非核家園推動法草案」、民進黨黨團及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擬具「非核家園推動法草案」、親民黨黨團擬具「零核電家園推動法草案」及委員陳其邁等21人擬具「非核家園施行條例草案」案。
一○九、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一一○、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鄭麗君等20人擬具「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一一一、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蕭美琴等2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四條之四及第七十九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案。
一一二、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陳其邁等22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李俊俋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刪除第九十五條之三條文草案」案。
一一三、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高志鵬等24人擬具「政治獻金法增訂第十八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一一四、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審查委員呂學樟等19人擬具「政治獻金法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