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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兩岸雙方領導人於本(2015)年11月7日在新加坡會面,建請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5條之2規定,邀請總統於馬習會後至本院進行國情報告,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討論事項)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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