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修正「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申請頻道規劃及其類型變更許可辦法」第二條、第三條及第四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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