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法第五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
陳超明
陳超明
沈智慧
沈智慧
黃昭順
黃昭順
顏寬恒
顏寬恒
李彥秀
李彥秀
蔣乃辛
蔣乃辛
徐志榮
徐志榮
連署人
林奕華
林奕華
柯志恩
柯志恩
孔文吉
孔文吉
林德福
林德福
周陳秀霞
周陳秀霞
陳學聖
陳學聖
曾銘宗
曾銘宗
許淑華
許淑華
林麗蟬
林麗蟬
馬文君
馬文君
簡東明Uliw.Qaljupayare
簡東明Uliw.Qaljupayare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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