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就修改106年度醫院評鑑基準,將護病比等人力項目保留,並納入下一輪評鑑基準研修,檢討改善護病比之標準一案,檢送研處說明,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審查完畢(逾審查期限)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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