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就修改106年度醫院評鑑基準,將護病比等人力項目保留,並納入下一輪評鑑基準研修,檢討改善護病比之標準一案,檢送研處說明,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審查完畢(逾審查期限)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09-08- 審查完畢(逾審查期限) 院會
106/05/26 09-03-15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 院會
106/12/08, 106/12/12 09-04-12 交付審查 院會
106/12/08, 106/12/12 09-04-12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