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修正「自日本輸入之特定食品須檢附輻射證明,始得申請輸入食品查驗」之附件1,並溯及至中華民國105年2月15日生效,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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