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修正「自日本輸入之特定食品須檢附輻射證明,始得申請輸入食品查驗」之附件1,並溯及至中華民國105年2月15日生效,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5/06/17, 105/06/21 09-01-17 排入院會 院會
105/06/24, 105/06/28 09-01-18 交付查照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