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申請經營有線廣播電視業務規費收費標準」名稱修正為「申請經營有線廣播電視服務規費收費標準」,並修正第一條及第二條條文,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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