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光專業獎章頒給辦法」名稱修正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專業獎章頒給辦法」,並修正第二條、第三條條文及第五條附表二、第六條附表三,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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