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行政院函為修正「消費爭議調解辦法」部分條文等16案,經提本院第8屆第6會期第15次會議報告後決定:展延審查期限;復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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