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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為院會交付審查經濟部函為修正「經濟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及輔導辦法」第十七條之一及第十九條條文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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