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林淑華君為「公務人員基準法」第四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及修正通過之「考試法」第十九條條文,無異於保障特定人參加特種考試,有違憲法第七條平等原則請願案(2件),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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