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各級行政法院、智慧財產法院法官助理遴聘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名稱修正為「各級行政法院與智慧財產法院法官助理遴聘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並修正第一條條文,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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