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處理交通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4項決議(十),凍結「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開發與管理」、「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開發與管理」、「澎湖國家風景區開發與管理」、「大鵬灣國家風景區開發與管理」、「馬祖國家風景區開發與管理」、「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開發與管理」、「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開發與管理」計畫經費4,161萬4,000元之五分之一,需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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