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處理交通部函,為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4項決議(十),凍結「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開發與管理」、「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開發與管理」、「澎湖國家風景區開發與管理」、「大鵬灣國家風景區開發與管理」、「馬祖國家風景區開發與管理」、「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開發與管理」、「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開發與管理」計畫經費4,161萬4,000元之五分之一,需向本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業已處理完竣,准予動支,請查照案。
- 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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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連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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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議案狀態
- 排入院會
- 提案委員
- 原始資料
- misq
| 日期 |
會期 |
狀態 |
院會/委員會 |
| 103/05/09, 103/05/13 |
08-05-09 |
排入院會 |
院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