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行政院衛生署及所屬機關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名稱修正為「衛生福利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審查完畢(逾審查期限)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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