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請台電公司應就核四廠改裝天然氣發電廠進行評估,並將評估結果儘速提交本院參處乙案,檢送該公司備妥之初步檢討報告,請查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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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狀態
審查完畢
提案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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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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