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請台電公司應就核四廠改裝天然氣發電廠進行評估,並將評估結果儘速提交本院參處乙案,檢送該公司備妥之初步檢討報告,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審查完畢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2/05/31 08-03-15 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 院會
102/05/31 08-03-15 交付審查 院會
105/01/06 委員會發文 經濟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