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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歲出預算第7目第1節中「表演藝術之策畫與推動」項下「國家品牌表演團體扶植計畫」原列1億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審查完畢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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