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歲出預算第7目第1節中「表演藝術之策畫與推動」項下「國家品牌表演團體扶植計畫」原列1億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審查完畢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2/03/15, 102/03/19 08-03-04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院會
102/03/15, 102/03/19 08-03-04 交付審查 院會
102/05/23 委員會發文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