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法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
李俊俋
李俊俋
連署人
蔡其昌
蔡其昌
尤美女
尤美女
劉櫂豪
劉櫂豪
吳秉叡
吳秉叡
鄭麗君
鄭麗君
何欣純
何欣純
黃偉哲
黃偉哲
黃文玲
黃文玲
許智傑
許智傑
許添財
許添財
趙天麟
趙天麟
邱議瑩
邱議瑩
陳其邁
陳其邁
魏明谷
魏明谷
葉宜津
葉宜津
議案狀態
退回程序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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