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10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3個月內研擬一套合乎社會正義,保障人民居住權之配套措施,讓債務人在償還債務的同時,仍可保有安身之所」一案,相關辦理情形,復如說明,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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