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修正「技師懲戒委員會及技師懲戒覆審委員會組織規程」名稱為「技師懲戒委員會及技師懲戒覆審委員會組織及審議規則」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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