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併案審查委員蔡錦隆等21人擬具「人民團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高志鵬等23人擬具「人民團體法刪除第二條及第五十三條條文草案」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三讀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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