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暫行組織規程」名稱修正為「台灣美國事務委員會暫行組織規程」,並修正第一條及第九條條文;「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辦事細則」名稱修正為「台灣美國事務委員會辦事細則」,並修正第一條及第九條條文;「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編制表」名稱修正為「台灣美國事務委員會編制表」,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8/10/15 09-08-05 排入院會 院會
108/10/15 09-08-05 交付查照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