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院會交付審查內政部函送「中華民國內政部與帛琉共和國國務部間有關移民事務與防制人口販運合作協定」中、英文約本影本等4案,已逾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1條所定審查期限,茲依規定函請提報院會存查,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7/04/16 委員會發文
107/04/27, 107/05/01 09-05-10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 院會
107/04/27, 107/05/01 09-05-10 交付審查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