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修正「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第十條條文,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6/04/07, 106/04/11 09-03-08 交付查照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