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爭議處理法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
林德福
林德福
連署人
陳怡潔
陳怡潔
許毓仁
許毓仁
曾銘宗
曾銘宗
鄭天財Sra.Kacaw
鄭天財Sra.Kacaw
陳宜民
陳宜民
黃昭順
黃昭順
李彥秀
李彥秀
簡東明Uliw.Qaljupayare
簡東明Uliw.Qaljupayare
蔣乃辛
蔣乃辛
徐榛蔚
徐榛蔚
徐志榮
徐志榮
柯志恩
柯志恩
張麗善
張麗善
林麗蟬
林麗蟬
林為洲
林為洲
費鴻泰
費鴻泰
盧秀燕
盧秀燕
王育敏
王育敏
呂玉玲
呂玉玲
王金平
王金平
賴士葆
賴士葆
楊鎮浯
楊鎮浯
馬文君
馬文君
議案狀態
審查完畢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5/10/07, 105/10/11 09-02-05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院會
105/10/07, 105/10/11 09-02-05 交付審查 院會
105/12/22 繼續審查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105/12/23 委員會發文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