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醫療機構執行感染控制措施及查核辦法」名稱修正為「醫療機構執行感染管制措施及查核辦法」並修正部分條文,與修正「傳染病防治醫療網作業辦法」第四條、第五條條文及「醫事人員發現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者通報辦法」第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5/11/18, 105/11/22 09-02-11 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院會
105/11/18, 105/11/22 09-02-11 交付審查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