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文化園區管理局場地設施使用規費收費標準」及「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文化園區管理局門票及停車清潔費收費標準」名稱分別修正為「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場地設施使用規費收費標準」及「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門票及停車清潔費收費標準」,並修正相關條文,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審查完畢(逾審查期限)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5/11/11, 105/11/15 09-02-10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 院會
105/11/11, 105/11/15 09-02-10 交付審查 院會
105/11/11, 105/11/15 09-02-10 審查完畢(逾審查期限)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