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公教人員保險殘廢給付標準」名稱修正為「公教人員保險失能給付標準」,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