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研發替代役研究發展費繳納標準」名稱修正為「研發替代役研究發展費及產業訓儲替代役產業訓儲費繳納標準」,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4/11/27, 104/12/01 08-08-11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 院會
104/11/27, 104/12/01 08-08-11 交付審查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