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修正「各機關申請提供戶籍資料及親等關聯資料辦法」第七條、第九條之一及第十條條文,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4/11/27, 104/12/01 08-08-11 排入院會 院會
104/12/04, 104/12/08 08-08-12 交付查照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