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資訊網
首頁
會議
議案
公報
法律
立法委員
函,為中華民國獸醫師協會陳請擱置一讀通過之「動物保護法」第四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有關獸醫診療機構使用人用藥物之條文與罰則,將其另制定於獸醫師法、動物用藥品管理法或其他法令請願文書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詳情
關係文書
法律對照表
修法歷程
三讀版本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4/10/23, 104/10/27
08-08-06
排入院會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