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保險業簽證精算人員管理辦法」名稱修正為「保險業簽證精算人員及外部複核精算人員管理辦法」,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4/11/06, 104/11/10 08-08-08 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 院會
104/11/06, 104/11/10 08-08-08 交付審查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