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修正「地方法院及其分院處務規程」部分條文及「少年及家事法院處務規程」第六十七條、第七十條條文,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4/06/05, 104/06/09 08-07-15 排入院會 院會
104/06/12, 104/06/15, 104/06/16 08-07-16 交付查照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