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林務局於1個月內應就編列平(農)地造林預算數高於山坡地造林,恐造成樹林與糧食爭地,應向本法院經濟委員會提改善報告乙案,業已備妥相關資料,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審查完畢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4/03/06, 104/03/10 08-07-03 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 院會
104/03/06, 104/03/10 08-07-03 交付審查 院會
106/10/24 委員會發文 經濟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