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簡志強君為建議修正「監獄行刑法」第七章第45條及「行刑累進處遇條例」第38條、第41條條文請願案,經審查結果,不成為議案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排入院會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4/01/22, 104/01/23 08-06-19 排入院會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