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試辦金門馬祖與大陸地區通航入出境許可證件規費收費標準」名稱修正為「試辦金門馬祖澎湖與大陸地區通航入出境許可證件規費收費標準」,並修正第三條條文,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4/01/09, 104/01/13 08-06-17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 院會
104/01/09, 104/01/13 08-06-17 交付審查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