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修正「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第九條之一、第十六條及第十七條條文,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3/11/21, 103/12/02 08-06-11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 院會
103/11/21, 103/12/02 08-06-11 交付審查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