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會屬事業機構移轉民營從業人員權益補償辦法」名稱修正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事業機構移轉民營從業人員權益補償辦法」,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3/11/21, 103/12/02 08-06-11 排入院會 院會
103/11/21, 103/12/02 08-06-11 交付查照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