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護理教師申請介聘為健康與護理科教師辦法」名稱修正為「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護理教師介聘及分發為健康與護理科教師辦法」,並修正條文,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審查完畢(逾審查期限)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3/11/07, 103/11/11 08-06-09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院會
103/11/07, 103/11/11 08-06-09 交付審查 院會
103/11/07, 103/11/11 08-06-09 審查完畢(逾審查期限)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