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修正「海關管理進出口貨棧辦法」第二十二條條文、「海關管理貨櫃集散站辦法」第七條條文及「運輸工具進出口通關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七條之一及第八十四條條文,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查照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3/11/07, 103/11/11 08-06-09 排入院會 院會
103/11/14, 103/11/18 08-06-10 交付查照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