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為修正「司法院及所屬機關員額管理辦法」第四條及第十一條條文,請查照案。

提案人
連署人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3/01/03, 103/01/07 08-04-17 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院會
103/01/03, 103/01/07 08-04-17 交付審查 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