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提案人
廖正井
廖正井
潘維剛
潘維剛
吳育仁
吳育仁
陳碧涵
陳碧涵
江啟臣
江啟臣
連署人
孔文吉
孔文吉
紀國棟
紀國棟
詹凱臣
詹凱臣
吳宜臻
吳宜臻
陳淑慧
陳淑慧
陳鎮湘
陳鎮湘
江惠貞
江惠貞
顏寬恒
顏寬恒
楊玉欣
楊玉欣
羅明才
羅明才
林國正
林國正
李貴敏
李貴敏
張嘉郡
張嘉郡
吳育昇
吳育昇
楊瓊瓔
楊瓊瓔
黃文玲
黃文玲
蔡正元
蔡正元
蘇清泉
蘇清泉
林鴻池
林鴻池
楊應雄
楊應雄
議案狀態
交付審查
提案委員
原始資料
misq
日期 會期 狀態 院會/委員會
102/12/06, 102/12/10 08-04-13 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院會
102/12/06, 102/12/10 08-04-13 交付審查 院會
104/04/01 繼續審查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